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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荣——重新审视旅游法“不合理低价游”条款
发表时间: 2026-08-19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不合理低价游”争议颇多,执行颇难。


一、法条规制边界狭窄,仅针对旅行社业态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是规制低价乱象的核心条款,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从法条适用范围可以清晰看出,该条款规制对象仅限旅行社,并不覆盖其它绝大多数旅游市场主体,比如,酒店、景区、邮轮等。


如果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持续以低于边际成本销售,显然已经违反《反垄断法》《价格法》。


如果以低价为诱饵,实际通过隐瞒信息、虚假宣传、强制交易获利,本质是合同欺诈/消费欺诈,应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


而酒店空房、航空空位、邮轮空舱均属于不可储存型服务产品,当日闲置即价值归零,尾盘低价销售只要高于变动成本,即可边际获利、减少亏损,属于完全正常、合规的市场化经营行为。
  
 由此可见,低价销售本身不一定是违法行为,不同业态低价经营的商业逻辑不尽相同,旅游服务产品的不可储存性更是使价格调节成为更为频繁使用的手段,现行法律所谓的“不合理低价游”,似乎给人一种“低价有罪”的预设,尽管加了不合理三个字,实践当中很难区分合理和不合理。


另外,在数字平台经济背景下,低价产品的生产、分发主体已远超传统旅行社范畴,若仍局限于“旅行社业态”,将难以应对平台化的旅游供给新格局。


二、产业逻辑存在误区,“低价+返佣”是全球旅游业通行商业模式,不等于违规经营
  
 从全球旅游产业运行规则来看,供应商返佣、渠道分润、资源返利是旅游业多年存续的常态盈利模式,并非国内独有,更不等同于不正当经营。
  
 1. 返佣是行业合理利润组成
 旅游线路普遍采用“基础团费+后端返利”的复合盈利结构,基础售价仅覆盖交通、住宿、门票刚性成本,机票返利、购物合规佣金、自费项目合理分成,是旅行社的重要收入和利润来源。
 
 2. 低价模式不必然等于低质量服务
 只要不存在诱骗消费、强制购物、变相胁迫,在游客知情、自愿选择、全程透明的前提下,低价产品搭配合规返佣机制,依然可以实现服务标准可控、游客体验良好。
 
 3. 乱象根源不是低价行为,而是市场结构缺陷
当前国内旅游行业高度分散、小散弱差,行业集中度极低,头部企业市场占有率不足,远未形成产业经济学所讲的排名前四的市场份额CR4≥30%的合理寡头竞争结构。海量单体小微旅行社为生存陷入内卷式低价竞争,是结构失衡催生乱象,而非低价本身制造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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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条实践中存在困境,定义模糊、标准缺失、执法悬浮,长期难以落地
  
 现行“不合理低价”条款在实操中存在硬伤,

法律从未界定何为“不合理低价”,

没有法定成本核算口径; 

没有行业公允利润标准;

没有区分恶意低价与正常尾盘促销;

没有区分强制消费与自愿合规返佣。
  
以上这些,导致基层执法出现标准不一、难以落地的乱象。


合规经营者可能被误伤,真正违规隐蔽交易却难以查处,出现“合规者受限、违规者规避”的逆向治理效果。
  
 四、繁制不治、贵在治本,应取消抽象低价禁令、聚焦实质侵权
  

旅游市场治理不能走入“国将亡,必多制”的治理困境,要正本清源,解决市场结构问题,而不是繁文缛节补漏洞,细则层层加码又落不了地。


单纯依靠禁止低价的表层规制,无法根治行业乱象。


未来旅游治理与修法需要实现从管价格到管行为、从治表象到调结构的转变:
  
 1. 放弃对低价价格本身的行政禁止,聚焦打击欺诈、诱骗、强制消费等实质侵权行为;
 
 2. 不合理低价乱象根源是市场集中度低、行业过度内卷,而非价格策略,要推动行业整合,提升市场集中度,培育头部品牌,优化市场结构;治理行业乱象应优先优化产业结构,而非简单限制企业市场行为。
 
 3. 引导企业从价格竞争转向创意、文化、科技的差异化创新竞争,优化市场行为;
 
 4. 最终实现行业高质量、高绩效、可持续发展,优化市场绩效。


凡是游客知情自愿、交易透明、服务可履约、不存在欺诈的低价产品,都应交给市场自主调节。


关于“不合理低价游”的条款,

建议删除“不合理低价”这一抽象表述,不再以价格水平作为违法判定前提;


保留对欺诈行为的规制,将“诱骗、隐瞒行程关键信息、虚假宣传、强制交易”等作为核心违法要件;


增设“信息披露义务”,要求经营者在合同中明确标注交通、住宿、景点、购物场所、自费项目及风险提示,以“透明度”代替“价格审查”。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问题,不在于“管得太严”,而在于“管错了对象”——以抽象的价格禁令,替代了对欺诈行为的精准打击,掩盖了产业结构失衡的深层次矛盾。


真正的良法,应当让“低价”回归市场,让“欺诈”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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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许琪

审核| 张慧英  王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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